我国加快农业质量标准体系建设
雷  波


  农业部、财政部决定从2000年开始,用五年或稍长一点的时间完成2500项左右的农业行业标准的制定和修订。
  随着农业进入发展新阶段和我国加入WTO的日程临近,我国原有的农业行业质量标准体系已不能满足农业产业结构调整、农产品质量升级和农产品国际贸易的需要。为此,必须制定新标准。新的标准体系将按照市场经济和现代农业发展的实际需要,既符合国情又能与国际接轨,达到农业产前、产中、产后全过程都有技术标准为依据,真正做到用标准组织农产品生产、规范农产品市场、评价农产品质量、指导农产品消费、保障农产品进出口贸易和引导优新农产品开发研究,为提高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和增加农民收入服务。专项标准制定计划管理由农业部分年度负责组织项目的申报、评估和执行,财政部负责经费的安排和监督经费的使用。
  据悉,第一批农业标准制定计划已通过由农业部、财政部共同组织专家的论证和评估,确定将制定、修订356项标准。农业部、财政部将突出抓好第二批农业行业标准制定计划的编制,提出制定和修定农业行业标准“十五”规划;在制定标准的基础上,结合实施农业标准,创建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区;加强农业质量监测体系建设,强化农产品质量监督,尤其是对农产品有毒有害物质的监督监测;积极开展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研究,重点研究和采用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(CAC)、国际兽医局(IOE)和国际植物保护联盟(IPPC)的标准。
                   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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